本人于2021年2月22日在青岛海信广场负一层超市购买4瓶奔富红酒,2月25日至商场申请退货,被告知红酒、洋酒等产品售出后不予退换。首先,消法明确规定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烟酒同样适用7天无理由退换;其次,在红酒售卖区没有任何标识,购买时也没有工作人员进行告知。我与商场工作人员沟通无果,并直接承认海信广场凌驾于消法之上,决绝退货(有视频为证)。
希望媒体给予曝光!维护我们消费者正当权益。
海信广场直接承认海信广场凌驾于消法之上,决绝退货(有视频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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