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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斯广场物业强收业主自有车位高价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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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斯广场物业近日通知,强收业主拆迁附赠自有车位管理费350元。受该车位使用权利《民法典》保护,属于业主所有。奥克斯广场物业无视法律法规,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业主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须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才能生效。虽然物权法没有对车位管理费有明确规定,但是奥克斯擅自将业主私人自有车位管理费由50调整到350,未与业主任何沟通,单方面决议属于严重侵权违法违规行为,无论奥克斯何种原因作此决定,都是对业主权利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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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14:07:38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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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管理费,青岛市有规定,地上车位每月30,地下车位每月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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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8 10:49:29 来自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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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抵制奥克斯物业霸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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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20:53:09 来自青青岛社区

支持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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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5 19:42:22 来自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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