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李沧区和达和城小区业委会发的通知,其中有一条:不按规定反馈意见的视为同意续约,我认为存在明显偏袒物业的倾向,希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业委会真的代表业主的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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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违规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不投票的可以计入多数人意见!而不是同意!
2020-12-16 09:14:02
来自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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