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文昌路163号湖畔雅居二期楼顶瓦脱落存在安全隐患,物业启用维修资金组织维修,在8月初维修停止,咨询物业,物业这周推下周,下周再推下周,多亏老天爷帮忙,超强台风拐弯了,要不然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中心和物业及个别投诉的业主你们担得起这个责任吗?就因个别别有用心的人的投诉你们竟然叫停维修工作,无视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视业主的生命和财产于草芥,为了保住你们的乌纱帽,你们就懒政、乱作为,你看看你们的答复:
房产处(主管房屋维修资金的部门):启用流程合法,完全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进行的,况且政府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审查;因个别业主投诉上级领导要求暂停维修。
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中心:因个别业主投诉,你要求重新走流程,是流程有问题?你们说的流程合法有效(在8月4号业主代表座谈会上你们政府部门说的)这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嘛。
城阳某小区今年大风坠瓦砸伤40多辆车就是现实的例子。
我的要求很简单:我也不想花钱维修楼顶,挣钱不容易;但现实问题如果说在你们叫停的这段时间出现人身财产损失青岛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中心是否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说再次征求意见(证明房产部门审查不严失职,证明物业公司乱作为,到现在还有三四个混蛋在小区上蹿下跳,鼓动业主投诉,不签字,说到时候政府就出钱维修了)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是否政府出资维修楼顶?
我的目的就一个:消除安全隐患,当然最好政府出资!房屋维修资金是我们房子的养老金,以后要花钱的地方很多,能省一分是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