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话不吐不快。今天早晨上班过重庆南路与鞍山一路路口时,我看信号灯绿灯了就快步走斑马线过马路,这时一辆面包车从我身后路口左转绕我前面非得抢过路口。当时我想″我一个血肉之躯碰不过你,你先走吧"!我就纳了闷了,我身后都没有跟过的行人,信号计时还有十多秒,你开车抢啥抢嘛!重庆南路和鞍山一路路口是我上班的必经之路,因为这个路口没装交通探头,经常有司机不礼让行人,真应了那句话,好的素养不仅靠个人的觉悟,更要靠一些强力手段才行。
司机斑马线礼让行人真得靠个人觉悟 10秒信号灯就不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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