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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发帖称物业多项违规 物业称纯属造谣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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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道物业在李村

  青岛市李沧区虎山路77号coco蜜城小区经济适用房居民。我们小区物业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长期侵害经济适用房居民正常生活权益:

  1.四川嘉宝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在物业费审批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我们经济适用房楼座是开放式管理,连青岛市物业最低档收费标准都达不到,物业却按照青岛市封闭式小区管理标准的最高档收取2.5元每平米的物业费。

  2.采取骚扰,恫吓的方式催收物业费,极大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该公司在住户门上张贴《刑法》法律条文、打电话恫吓住户老人宣读刑法发条,每天电话短信不间断骚扰居民正常生活。

  3.该公司将8号楼公共厕所改为该公司物业用房进行办公。

  4.该公司将8号楼3单元裙房3楼不上人屋面改为网店经营性场所,将8号楼3单元裙房4楼通向平台位置进行窗改门。

  5.占用小区公共区域设立停车场,并擅自出租改为公共停车场。

  6.本小区消防系统长年没有消防维保,消防设施处于完全瘫痪状态。


  首先感谢8号业主您的意见。

  第一、物业在提交物业备案手续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对您提出的物业审批材料虚假材料,属于严重诬陷,我司将保留追究法律权益。

  第二、您所谓骚扰与事实不符,我司进行属于物业正常催费,在工作时间按照工作标准进出催费,对欠交物业费等行为属于严重侵害了已交物业费业主的权益,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电话催收、登门催收、张贴催收函以及法律诉讼等形式进行催收物业费,如果给您带来不便敬请原谅。

  第三、8号楼公共厕所设计为商业配套用侧,8号楼底商未全面启动,目前使用物业用房卫生间,完全满足商业需求,且物业未占用,8号底商全面开始运营后由地产进行装修移交于物业。目前物业办公场所为物业办公用房。

  第四、物业未将8号楼3单元裙房屋面改为网店经营性场所,请业主提供证据证明是物业进行更改;如无法提供由物业更改,我司将保留对您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物业并未占用小区公共区域设立停车场,目前停车场为原规划设计停车场,并且已办理停车场营业许可证明,并定期对经营收入按照要求进行公示。

  第六、小区消防系统每年进行签订消防维保单位,2018年消防维保单位为青岛金阳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您所谓长年没有消防维保纯属造谣。

  您向我们反馈有利于物业服务工作的合理化意见与建议,我们将及时进行整改。我们相信在您的支持与关爱下,我们将诚心竭尽全力为您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为您营造更加优美、和谐的社区环境。但不符合事实依据的我司也将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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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13:21:16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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