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青岛的警察交警城管都是在干什么?满大街都是,抓摩的,抓小贩,我也感觉无辜中招。咨询一下各位广大网友,昨天早晨与人民路方中圆位置路边停车下人,一辆警车开过,警察都没下来,就看到副驾位置伸出一个相机拍照。今天早晨收到违章停车信息,照片显示刹车灯还亮着,驾驶员在车上,这种情况交警拍照合适吗?能不能申诉?这抓违停也太效率了,一辆车两个人,不用下车满青岛拍照好了,见车就拍,连贴单子都省了,也不用管干啥的,让我见识了和谐社会,文明青岛。
交警人民路中队的回复:
你好,你停车位置位于人民路靠近新丰路口附近,人民路此段有黄线和禁停标志,表示禁止车辆临时或长时间停放,对于此类违法无需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只需拍照取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