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她与北京首汽集团旗下“Gofun出行”平台签订租车协议,交付699元押金后,可扫码使用“共享汽车”。张女士称:“11月7日驾驶‘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并报修,租车平台本应在车修好后停止计费,但当12月7日租车平台应退还租车押金时才发现,租车平台方面并未停止租车计费,自己需要补交4000元的租车费用。”

张女士:
“车修好了,为何还计费?”
据张女士介绍,11月7日她驾驶“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她承担全部责任。租车平台要求她先垫付汽车维修费和相关费用,共计6000余元,等保险公司将保险费用赔付给平台后,租车平台再将钱补给她。之后,租车平台退给她3000余元,当张女士想要剩下的钱时,平台工作人员表示她需要先交1400元“保险溢价费”。张女士当时表示同意,但随后她咨询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被告知第二年的车险费用只需增加300元。张女士觉得租车平台多收了钱,可工作人员称1400元是公司的规定,她觉得很不合理。
张女士说:“后来租车平台工作人员告知,发生交通事故并告知保险公司理赔后,平台方面将停止计算租车费用。而自己发生交通事故当天就通知了保险公司,后来向平台工作人员询问有没有停止计费时,工作人员表示:‘受损车辆会送去维修,大概需要3、4天修好,根据租车协议规定,如果车辆因维修停运超过3天,需承担每天200元的车辆停运损失费。如果按平台租车收费标准(1元/里程+0.1元/分钟),则每天只需140余元,而且只要车修好就会停止计费’。于是,自己选择了更便宜的处理方式。”
11月22日,张女士通知平台工作人员将维修好的车辆开走,由于未能按租车时协议方式还车,张女士致电租车平台要求停止计费。“当时工作人员表示,将请示领导,并尽快解决。”张女士说道。张女士称,自己此后再未注意租车计价的事,直到12月中旬向平台要求退还699元押金时,才得知只有交齐4000余元的租车费才能把押金退给她,这时张女士才知道之前租赁的汽车一直在计时收费。张女士认为,租车平台多收了她1100元的“保险溢价费”,向她索要事故发生后的4000余元租车费是不合理的,她希望平台能退还她多交的1100元和699元押金,免除她4000元的租车费用。
租车平台:
停止计费时间有待核实
随后,半岛记者采访了“Gofun出行”平台的工作人员。对于事故发生以后的4000元租车费用,该工作人员称:“客服人员都会在事故发生以后告知客户需要是否需要交纳停运损失费,客户可以自主选择继续计费还是承担停运损失。如果客户选择继续计费,根据协议,在保险理赔完成以后,租车平台方面就会停止计时。而张女士的租车费用,他们目前还不确定是什么时候停止计费,平台方面会和工作人员核实查清应该停止计费的准确时间。如果出现该停止计费没有停止的情况,客服人员会和张女士协商解决。”
“另外,根据租车协议,张女士花10元钱购买的‘不计免赔’保险,是造成损失在1500元以下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若造成损失1500元以上,则由保险公司赔付1500元,超出部分租车方承担,还可以‘保险溢价费’代替赔付超出1500元的部分,两种赔付方案可供租车客户选择。张女士交给平台的1400元是平台综合计算得出的,像她的情况,若按照协议对超出1500元的部分进行赔偿,则需要交付更多的赔偿金,选择以‘保险溢价费’代替赔付,可以省下更多的钱。而张女士所说的300元是私家车的‘保险溢价费’,平台收取的1400元是运营车辆的‘保险溢价费’,运营车辆保险的溢价费是每年呈3倍、9倍的价格翻涨,这一点和私家车的规定不同。”平台客服人员表示,会尽快和张女士取得联系并解释清楚。
-律师说法
纠纷应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文卓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钢表示:“如果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完成后,就应当停止计费。若查明租车平台单方面违反合同约定,未及时停止计费,则不应向租车方索要应停止计时后产生的费用。同时,法律上并无‘保险溢价费’这一说法,即使车辆发生过事故,第二年的保险费用也有可能不会增加。”
共享汽车出事故引费用纠纷 平台:细节待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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