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原青岛良木有限公司的副总王芝三,从1985年最初成立青岛良木有限公司的前身“红埠木器厂,我就是13个人的原始创厂人,任生产小组长,车间主任、生产厂长到改制后青岛良木集团的生产管理副总,从一个小作坊干到了集团化拥有十几亿的企业,有我的付出与努力。初始的33万股本占百分之2.75,后在2003年认购33万股,然而,公司董事长王友旭采取欺诈威胁的手段打压我,后让其儿子王刚担任总经理,对我工作调整迫使我,无权闲置工作。逼迫我自动辞职。在2011到现在,虽然我已经把所有工作全部交接完毕,没有异议但是他们还是打压迫害我。从离职到现在无分红无一切经济来源,养老保险也无从谈起,为良木出了一辈子力,到头来一无所有,我强烈要求,良木归还我股本与分红,赔偿我这十几年的精神赔偿。严惩这些能虚做假侵吞集体资产的违法违纪人员。
求助人 王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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