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子18682260篇
您好,我是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关注处置,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局云南路所0532-82617315。
到底是蛆虫,有质量问题还是啥问题?
昨天在市南区云南路市场监督管理所的例行行政调解下,商家同意赔偿37元差价和60元误工费,并已转交给刘女士。据悉正常情况下,双方若协调不成需要共同找鉴定机构鉴定。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的抽检工作是由选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抽检和鉴定,一旦确定商品质量有问题就会提起立案侦查。目前刘女士遇到的问题,没有其他顾客投诉,属于小范围,若是大范围的质量问题,上级就会做出相关部署。目前图中的蛆虫样密集物仍不确定是什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这么多年也从来没有遇到过。希望海洋大学生物学专业的老师和专家能看到并解答下。谢谢!
青岛辽宁路的海叔海鲜直销店卖的活螃蟹,确实是130元一斤,当时问了两遍,但只是推测是海捕的,因为去年的海捕螃蟹基本都是一百多一斤,真正的海捕好螃蟹一般人很难买到,且价格很高。而且现在还没有,毕竟每年9月1日才能开海。
今天经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管部门答复,他们拿着照片让另外一个市场的卖家看了看,其他卖家说有可能是公螃蟹没有成熟,可问题是刘女士买的母螃蟹也有同样问题,可见不是公、母螃蟹之分的我问题。市南市场监管部门与商家沟通处理时,提出商家存在没有提前告知的责任,并将转达和协商赔偿问题:1、刘女士提出当天晚上找商家处理此事,从18:35出发到20:50回到家,来回近2.5小时误工费(出发前还在家准备篮子把两盘螃蟹带汤汁装在一起),按青岛市小时最低工资25元计算(刚查了下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为24元每小时),2.5小时的误工费估算为25*2+10=60元;2、刘女士购买的有问题的三只大螃蟹均价后为94.5元,商家当天换成的三只小螃蟹三只经过称为57.5元,差额94.5-57.5=37元,应予补差价;3、刘女士当天去小港处理该问题来回坐公交车费用4元。刘女士考虑到按最低工资标准多少有点误差,没有主张公交车费。最终要求商家赔偿97元(即上述商品差价37元和误工费60元)。感谢市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和协调,如果消费者权益受损,都要走法律程序,不仅增加了法院工作量,也会很麻烦。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问题才能得以解决,也让商家在销售问题商品时,能主动明确让消费者有知情权,比如是临期商品,或者放置时间长、不是很新鲜或同批次的海鲜等)。但刘女士更希望有海洋生物专家能判断下图中的疑似蛆虫样密集物,到底是什么?起码确定下正常螃蟹是否会出现这种情况。也希望青岛新闻部门能联系上青岛海洋大学海洋生物专业专家给以解答,谢谢!
为什么我下午发的评论内容没有显示:刘女士买的四只螃蟹有三只是公螃蟹,两只公螃蟹也出现这种蛆虫样汤汁,可见不是母螃蟹的蟹黄。正常新鲜的螃蟹会蒸出来白色如鸡蛋清的蛋白质,这四只螃蟹没有蒸出这种效果,反而是汤汁中飘着密密麻麻的蛆虫样密集物。
刘女士买的四只螃蟹里只有一个母螃蟹,打开的公螃蟹里也出现这种蛆虫样密集物,不可能是蟹黄。正常蒸出来的螃蟹有白色鸡蛋清样蛋白质,而这四只里却是暗灰色汤和蛆虫样密集物。
看着像蟹黄还没成熟
爆料100%有奖 奖金最高万元
我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