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施工方利用夜间偷建,于三日内擅自将无证楼梯全部建成。2025年2月28日,城管依法向违建当事人下达《拆除告知书》。后期街道、城管意图作废该拆除文书,包庇违建、消极处置违法建设。
该楼梯自始至终无规划审批、无住建备案、无合法建设手续。按照法定程序,无证违建根本不具备消防核查条件。但香港中路街道、城管违规跨部门协调,刻意要求消防、住建、规划部门为无证违建“补背书”。
消防部门仅出具内部传阅、不予盖章的技术性检查记录,仅说明楼梯结构符合消防技术规范,明确不具备建筑合法性认定效力、不作为审批依据、不对外生效,无任何法律认定权限。
法定有权认定建筑合法与否的部门是规划局、住建局。本人已取得区规划局不予认定、无任何审批备案的官方回函,证据确凿。
此外,涉案房屋二楼存在砸墙改门、擅自改动建筑外立面的违法改造行为,属于明确违规外立面改动项目,不属于免审批范围,依法属于违法改造。
香港中路街道在无规划许可、无住建认定、无合法公文的前提下,仅凭一份无法律效力、不对外公开、未盖章的消防内部检查记录,擅自出具官方书面答复,虚假将无证违建认定为“合规消防楼梯”,欺上瞒下、颠倒事实、违规为违建洗白,属于典型滥用职权、包庇违建、虚假行政认定、违规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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