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地下车位,由于购房合同里面写,车位是可以租赁的,但是交房后开发商(中车科技园公司)不给提供租赁的渠道,导致很多业主不满,于是堵在车库门口要求物业抬杆强行进入地下车库,这种行为即损害了购买车位的业务的利益也存在了很多安全隐患,如果说有不良社会人员也用同样方式进入,会对业主的安全产生影响,我们多次向物业反映这种情况,物业没有任何的反馈。
②我们小区的地库原则上不允许电动车进入的,这个安全隐患不用多说,但是屡禁不止,物业也不进行制止,每天业主都担心会出现自燃着火的事故,但是没有任何办法。我们现在有几个诉求:①要求中车科技园给出明确的答复,车位是否可以租赁,如果可以请开放租赁渠道,如果不行也给出明确的通知;②电动车进入地下车库的行为要严格禁止,这个涉及到小区全体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不可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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