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刻意否定调查令的作用,一味说没用
忽悠话术:调查令不是正式法律条文,银行不给调,开了也是白费功夫。
真相:调查令是各省高院明文出台的取证制度,法院授权律师调取流水、资产记录。内网只能查当下余额,老赖提前转走的资金流向,必须靠调查令调取。刻意全盘否定,本质就是不想外出取证、多跑腿。
2. 拆分工作范围,借机二次加价收费
忽悠话术:当初代理费只包含开庭,调取流水、申请调查令属于额外业务,要另外加钱。
真相:债务追偿类案件,梳理线索、申请取证本就属于代理服务范围。把分内工作拆出来单独收费,属于变相套路收费。
3. 偷换概念,夸大调解好处,劝当事人打折撤诉
忽悠话术:就算查到流水也执行不到钱,不如早点调解,少折腾。
真相:流水可以固定恶意转移财产的证据,后期能追回钱款、追究拒执责任。一味催促调解结案,只会让老赖顺利躲债脱身。
4. 拿“行规”“内部规矩”吓唬当事人
忽悠话术:流程不能对外讲,这是行业秘密,不要到处打听。
真相:诉讼流程、维权权利都是法律公开内容,不存在所谓保密行规。拿行规当借口,就是怕当事人弄懂程序,没法再误导。
5. 混淆办案职责,把本职工作推给法院
忽悠话术:查财产都是法院的事,律师管不了。
真相:法院负责全网查控,律师负责线下调取线索,二者分工不同。一味全部甩锅,就是疏于履职。
总结提醒:
真正的法律服务,是依法帮当事人梳理证据、走完完整维权流程,而不是靠话术误导、回避履职。多了解法律常识,分清各项程序的作用,才能少踩坑、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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