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行为,只要中了一条,就必须立刻警惕、止损!)
一、越权操作,赖着不走,死攥着你的案子不放
1. 代理期结束,仍不注销权限,私自登录案件系统
说好只代理一审,案子判完就该退场。但他故意不注销自己的代理权限,继续登录你的案件系统,偷看你上传的材料、干预你的操作,完全属于“无授权、超范围执业”。
2. 当事人解除委托后,仍擅自插手案件事务
你已经明确说“解除委托”,他还是赖着不走,继续干预你和法院的沟通,本质上就是为了继续控制你的案子,留着口子两头吃。
二、消极履职,故意不作为,让你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1. 拒不配合申请调查令,阻碍财产查询
执行阶段最关键的一步就是申请调查令,查对方的钱、车、房、流水。他以各种理由拖延、拒绝办理,摆明了不想让你查到对方的财产,帮老赖躲债。
2. 不站在委托人立场,不维护核心权益
你花钱请他,目的是追回欠款。但他对“回款”这件事全程消极,只拿“帮你打赢了官司”当挡箭牌,根本不管你能不能拿到钱,本质上就是只收钱不办事。
三、恶意篡改、歪曲事实,颠倒黑白误导司法
1. 未经当事人同意,私自上传、修改案件材料
你自己上传的材料,他未经你授权,就擅自修改、甚至上传虚假材料,严重扰乱司法程序,是执业纪律里的红线行为。
2. 篡改个人信息,故意误导法院
恶意改动你的性别、身份信息等基础内容,目的就是制造混乱、误导法官,为对方当事人打掩护,已经涉嫌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甚至影响案件公正。
四、两头讨好、两头牟利,吃里扒外
1. 表面应付委托人,背地里偏袒对方
嘴上跟你说“帮你维权”,实际办事处处放水,不帮你查财产、不推进执行,反而处处顾及对方的利益,典型的“两头吃好处”。
2. 歪曲案件事实,为对方开脱
为了讨好对方、拿好处,不惜歪曲案件真实情况,把白的说成黑的,把你的合理诉求故意弱化,完全背离了“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
五、扣押材料、推诿扯皮,给当事人维权设置障碍
1. 拒不归还当事人的案件材料原件
委托关系结束后,本该归还你所有的证据、合同、文书原件,但他故意扣押,就是为了继续拿捏你,让你没法换律师、没法自己推进案件。
2. 遇事推卸责任,对问题敷衍搪塞
出了问题就找借口、打太极,从不正面回应你的诉求,也不承担自己的失职责任,只会拿“官司打赢了”来搪塞你。
给所有老百姓的避雷提醒
只要你遇到的代理人,出现以上任意一条行为,就别再犹豫:
1. 立刻发书面通知解除委托,保留好聊天记录、通知凭证。
2. 马上去法院,要求删除他的所有代理权限,更新为你本人。
3. 拿着证据向司法局、律师协会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4. 重新找靠谱的人,推进执行、申请调查令,别让这种人耽误你拿回钱。
要不要我再帮你写一段可以直接发在本地群里的通俗版警示文案,让更多街坊邻居一眼就能看懂、避开这种坑?
青岛论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