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老百姓,被婚恋诈骗分子以“结婚领证”为幌子骗走32万,走投无路之下委托了青岛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代理维权,没想到,这才是我噩梦的开始。
以下所有内容,均有聊天记录、起诉状文本、行车记录仪视频为证,我对所有陈述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一、辱骂、侮辱委托人,完全丧失律师职业道德
聊天记录里,他对我的辱骂不堪入目,句句都是人身攻击:
- “你是故意装的还是脑子缺根线么??”
- “你是脑子疯了么?”
- “你个法盲。你个垃圾。骂都骂不醒你”
- “你这种玩意,有这个骚扰我们的本事你怎么不去找蓝维娜”
- “你算个什么破玩意?”
- “你是神经病么??”
- “真没见过你这种玩意”
- “你是个什么破玩意”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面对自己的委托人,他不仅没有提供任何专业的帮助和安抚,反而用侮辱性词汇攻击、贬损我,严重违反了《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中关于律师应当尊重当事人、不得侮辱诽谤他人的规定,这种行为完全背离了律师的职业伦理,也违反了基本的公序良俗。
二、篡改案件关键事实,刻意隐瞒“婚恋诈骗”线索,将诈骗案件歪曲为普通民间借贷
对方以“怀孕、结婚领证”为借口,先后骗走我32万,聊天记录里清晰写着“给我转3千,明天中午打30万借条”“为了你怀孕了”等诈骗证据。但这位律师在起诉状中,完全无视这些关键事实,直接将借贷理由写成了“被告以资金紧张为由借款”,硬生生把一起可能构成诈骗的案件,歪曲成了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
这种做法的后果极其严重:
1. 直接掩盖了对方“以结婚为诱饵实施诈骗”的核心事实,让警方无法根据民事案件材料立案侦查;
2. 导致案件只能按普通借贷审理,我失去了追究对方刑事责任、追查其资金去向的机会;
3. 后续执行阶段,因为没有任何诈骗相关的线索,对方早已转移财产,我赢了官司也拿不到一分钱。
三、拒绝履行代理职责,拒绝申请调查令,放任诈骗分子逍遥法外
我多次要求他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查询对方的银行流水、资金去向,追查被骗的32万,但他直接拒绝,还辱骂我“你怀疑是诈骗,你让民事法官给你调她干嘛花了?”。
律师的职责,就是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而申请调查令、调取关键证据,是他最基本的义务。他的拒绝,直接导致我无法查清资金去向,无法执行回款,也无法获取更多诈骗证据,让诈骗分子至今逍遥法外。
四、非法扣押、拒不提供委托合同,误导当事人
我多次向他索要委托合同原件,他不仅拒绝提供,还颠倒黑白说“合同早就给你了,你拿着走了”,甚至辱骂我“你跟法院要我们的委托合同,你是故意装的还是脑子缺根线么??”。
《律师法》明确规定,委托合同应当由双方各执一份,委托人有权获取、查阅委托合同原件。他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让我连自己委托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都无法确认。
五、误导当事人,将执行失败归咎于委托人,推卸自身责任
在我发现他篡改执行材料,导致执行申请被驳回后,他不仅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反而反咬一口,污蔑我“打赢了官司又赖着我们”“你可真够精的”“跟个神经病一样你,还来律所闹”,完全推卸自己的执业过错,把责任全推到我身上。
我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没读过多少书,不懂法律,遇到诈骗本想找律师维权,没想到却被律师二次伤害。他拿着我的律师费,却做着伤害我、包庇诈骗分子的事,辱骂我、篡改事实、拒绝履职,让我维权之路雪上加霜。
我现在只希望,有关部门能严查这位律师和他所在的律所,还我一个公道,也让其他老百姓看清这种黑心律师的真面目,不要再有人像我一样,被律师和骗子双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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