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论坛

帖子18682260

进入论坛

市南区珠海路街道执法中队故意蒙骗,徇私舞弊。

手机用户11721808

楼主01-20 15:02

  市南区珠海一路三聚成违法改建整层车库为餐饮及食品加工车间,占用公共地面违建增设排烟设施、昼夜24小时不间断排放油烟异味及噪音等行为已反映近两年之久。
  市南区珠海路街道执法中队期间一直就问题答非所问,甚至说出三聚成可以不执行法律和业务不熟练需要回去看看等奇葩言论。2025年底为业绩考核,回复说会处理三聚成问题,结果到1月份后问题依旧,并恢复之前驴唇不对马嘴的言论,再次声称三聚成合法,我投诉的内容是“该中队工作人员对违法单位违反的《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及《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第六,第七,第十,第十一,第十四,第十六条等多项规定非但视而不见,反而百般维护,但只能靠嘴死撑,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据。”
一,《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而你们回复的是“已做过检测,结果符合标准”。其中原文中的“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这一条被你们吃了?
二、《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法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跟上述“第八十一条”是一样的,你们的回复又成了“不适用此条款,三聚成是独立建筑”。 首先,相同的两条,你们给出了两种答复,再者,从居民楼电梯可以直达的地下车库,叫“独立建筑”?根居民楼一体的地下车库就不是居民楼的一部分了?还可以这么明目张胆的胡说八道吗?
三、第七条说的是“对可以进行餐饮的新改扩建项目,排烟应有专用烟道,且应高于建筑物,与周边距离20米以上等” 而你们回复的是:“有营业执照,选址不归你们管”。请问认识中国字吗?上岗执法前不培训业务吗?这条说的是三聚成私改私加排烟违法(实际没有专用烟道、改建的排烟道占用公共地面、低于建筑物且间距居民楼不足十米),跟你们说的营业执照和三聚成的地址选址有什么关系?反反复复的问东答西,自己不觉得臊得慌?而且在平台留言你们又改口说不归你们管了?电话里面可是咬死了坚称三聚成合法,这条法律可以不执行的,你们忘了?更可笑的是,回来又改口称此法为2016年发布,三聚成营业执照是1997年办理,可以不受此法律限制,意思是说只要执业执照办的早,干啥都可以,先不说这个答复多么可笑,实际三聚成的将整层车库改建是2022年前后开始,执法中队的吃、住都由三聚成提供,不可能不知道这个时间。
四,第十条,第十一条说的是“餐饮服务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建立维护台账,不少于一年;应当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设施,规范建设油烟排放检测口。”三聚成是后期改造的,显然违反这一规定。而你们的回复就更搞笑了:扯什么\"环境报告,问环境主管部门;还什么改变经营方式等等\"你们知不知道我问的是什么,而你们自己又在答复什么?你们知不知道自己答复都抄错了?你们知不知道你们抄成第八第九条了,而我根本就没提第八第九条?所以我说37020647这个姜姓人员玩忽职守、胡说八道,驴唇不对马嘴,业务水平低下,没问题吧?
五,第十四条被你们略过了,呵呵。
六,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开办餐饮服务项目“。而你们回复的是:”对油烟进行了检测“。 又是一句答非所问,驴唇不对马嘴的答复。
  只能说该执法中队为了保护三聚成的心情迫切,无奈自身业务水平甚至法律水平严重不及格,每每闹出笑话,但为了吃住等和其他因素,再拿不出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只能靠一张嘴胡说八道应付。 根据《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明显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人员进行处理。
  正是主管部门及领导长期的默许,给了三聚成违法以及姜姓人员徇私舞弊,保护违法单位的底气。 希望我们众多的各级主管部门能够切实担负起该负的责任,在有利益冲突时,能以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款作为唯一处理依据,并秉公依法依规处理如此明显的违法事件。
青岛论坛
本文仅代表网民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如发现文章内容有违法、失实、侵权之处,请权利人及时与我们站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立即做出处理。本站帖文版权归青岛新闻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全部回复(1条)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扫码下载青岛新闻客户端

爆料100%有奖 奖金最高万元

我说两句

打开青岛新闻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