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5年9月19日,20日连续2天收中国银行短信通知,我欠中国银行的贷款钱需要还了,当时我很吃惊,我一辈子也没办过中国银行卡,也没和中国银行打过交道,怎么会无缘无故出现了欠中国银行的钱?我马上拨打了中国银行客服电话,是人工受理的,我把情况和他们讲清以后他们让我稍等,后查清我是在2001年到中国银行贷款13万购买房屋,纯粹是子无虚有。我将情况和中国银行客服讲了后,他们说会让青岛中国银行青岛方面贷款的银行与我联系,后在我多次催促下才在10月14日下午,约好到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台东三路支行,见面详谈此次贷款事宜,我们按约到了台东三路支行2楼,他们拿出了所谓我贷款的证据及贷款的材料,里面有我在银行2001年贷款贷款收据,贷款合同的签字及指纹均为不是本人,是别人虚假冒充的,后查明,还有青岛市北区第二公证处公证书指纹签字均为假冒,还有2005年,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判决书及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裁定书,我的地址在青岛市北区,云门一路某号某楼住了50多年,从来就没有收到过法院的开庭通知及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怎么会出现了被贷款诈骗呢?我就在该支行的2楼上拨打了110电话,时间不长,110民警到了后记录了相关报案信息,我们就到了台东派出所,那是下午3点左右,到了派出所110民警将案件交到了该所姜某民警的手里他听到案件后感感觉很复杂,报给案件队队长也就是台东派出所的副所长,听到指示让我到市北法院去找我。据理力争讲,案发地在你们台东派出所,你们为什么不受理案件?后又拨打968110两次台东派出所相关人员在没办法的情况下给我做了笔录,做完笔录后,我要求给我受案回执,他们讲案情复杂,现在不能给我,该所工作人员已经违背相关法律了,后我多次去该所或电话联系该所姜姓民警在该民警多次请示后才在2025年11月5日给我开具了受案回执,从2025年10月14日到11月5日20多天内在我多次强烈要求与抗议的情况下才给我一个受案回执自此案件暂已进入侦查期间,2025年12月7日,姜姓民警与我讲案件经报分局领导批准延期1月补充侦查,我到该所后要求查看相关文书。姜姓民警给我打开电脑查看还没看清楚的时候,由于负责老民警讲这是机密不准我看了,后在2025年12月7日又通知我,此案复杂,报请青岛市公安局领导批准延期一个月,有效期为2026年1月7日,这期间我均没有看到有效的案件延期法律文书,2026年1月4日,我发短信给姜姓民警啥时候能给我一个合法的结果?他回复马上向领导汇报,今天也就是1月5日下午,他给我电话讲经领导研究,决定将我报由某某某被贷款诈骗案的案件改为被某某某被冒用身份信息按键来重新侦查,这绕来绕又要重新侦查,又要重新审理了,我感觉背后的一只大手一直在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间,一个中国公民实名举报中国银行台东三路支行原行长王某某严重违规违法贷款,怎么这么难?!
本人郑重声明,此帖子均为事实,如与事实本人负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