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住于青岛市市北区德平路 62 号。2019-2020 年,市北区城管局牵头推进楼院惠民防水保温工程,明确约定施工内容包括楼顶防水保温、更换全楼外墙排水管及外墙整体防水保温。
工程完工后首场大雨,房屋便出现渗水问题。经街道城管、区城管局物业办及施工方三方现场核验,确认两处核心问题:一是楼顶防水保温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雨水滞留于保温防水层之下;二是外墙排水管处存在漏包情况。在两部门见证下,施工方拆除了楼顶不合格工程,并承诺将以 “打水泥” 的方式重新施工。然而后续,施工方仅按约定更换了排水管、补好外墙漏包,楼顶防水保温的整改承诺并未落实 —— 因我无法自行查看楼顶施工情况,当时误以为工程已全部完工。
2025 年的大雨,房屋突发大面积渗水,外墙也出现明显开裂。经核查后发现,楼顶防水保温工程自始至终未按约定及承诺施工,这正是导致房屋渗漏、墙体开裂的直接原因。我向相关部门投诉后,却遭遇推诿与不实回应:初期相关部门否认 2019-2020 年牵头施工的事实,谎称工程为 2016 年所做;在我出示相关证据后,部门改口却以 “过质保期” 为由推脱责任(楼顶工程未完工,根本不存在所谓 “质保期”)。
城管局人员更以没有“梯子”为由拒绝上楼顶实地核查,坐着施工方的汽车绝尘而去。
此工程才过几年,即墨路街道办事处为了帮助施工方而不是它的子民,竟睁眼说瞎话:施工方只做了外墙保温防水,从没做过楼顶保温防水。向12345称:我所反映部位是我家的而不是公共的,相关问题应我自己负责。
城管局和街道间相互推诿,不担责,说话态度明显偏袒施工方,向外推我,一幅新官不理旧账的德行,装糊涂不探纠真相。
在此恳请区政府相关部门介入督促,要求施工方按当初承诺以 “打水泥” 方式完整完成楼顶防水保温整改,并修复外墙裂缝,维护居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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