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查了一下,之前其他分店曾多次出现并反馈给公司的问题,为什么不及时整改?(图3至图10)
山东德州市生产的冷冻预制品仅经门店加热,就可以贴当日的\"制作日期\"?为什么还有其他店打称重日期?冷冻品袋上的原日期又不展示给顾客,这是不是消费欺诈?
超市冷冻柜里的产品,是不是过期前都可以变成熟食?这样一点也不会浪费。
可是,本次发霉了,是不是忘了及时回蒸柜再蒸蒸了?
本应依法赔偿的,欲用人民币两百元来打发顾客…顾客不同意,等待良久后,赔偿方案改为用售价不到两百元的一箱啤酒和一箱牛奶打发顾客,是欺负顾客不懂法还是觉得顾客傻?
能为企业节约成本的员工,是应该表扬?还是应该严惩?欢迎评论区留言。
请集团督导相关门店,依法先行赔付。
(网友来稿)
总结:数月前生产的冷冻食品,非中央厨房制作,且不明示原日期,卖场内仅解冻加热,冒充卖场现做。请慎买,尽量买现制现做的。
诚信社会,您我共建,
食品安全,有您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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