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斗争是一场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重大政治斗争。从本质上说,腐败是公共权力异化的产物,是权力脱离人民监督的必然结果。因此,反腐败不能仅停留在惩治层面,而应当构建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完整体系,从根本上解决权力监督和制约问题。当前,反腐败斗争已从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这一转变体现了对腐败问题认识的深化和治理思路的成熟。
不敢腐是反腐败的前提条件。严厉惩治腐败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是反腐败斗争的首要任务。历史经验表明,当腐败行为得不到及时惩处,腐败现象就会像瘟疫一样蔓延扩散。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才能让意欲腐败者望而生畏。惩治腐败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涉及什么人,不论职务高低,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这种刚性约束是净化政治生态的基础工程。
不能腐是反腐败的核心环节。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完善的制度体系能够有效约束权力运行,减少腐败机会。一方面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另一方面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重点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只有构建起严密的制度防线,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滋生。
不想腐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腐败行为往往始于思想防线的失守。培育廉洁文化,筑牢思想堤坝,是反腐败的深层次要求。这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需要弘扬优良传统作风,抵制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需要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使廉洁成为一种价值追求和生活方式。思想教育的潜移默化作用,能够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发生。
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特点。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腐败行为也呈现出新的特点和变化。有的腐败问题更加隐蔽,手段更加“高明”;有的打着改革创新的旗号搞利益输送;有的利用新技术新业态进行权钱交易。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要求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反腐败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当前,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这绝不是终点。历史反复证明,腐败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稍有松懈就可能死灰复燃。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只有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才能最终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目标,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反腐败斗争是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是光明与黑暗的博弈。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每个人都应当是参与者和监督者。唯有全社会共同行动起来,才能构筑起反腐败的铜墙铁壁,守护好我们共同的政治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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