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求:
1、恢复公共绿地,恢复像6号楼一单元一样的公共绿地(见图片),铲除个人种植的绿植,拆除地面硬化(仿真草坪等)
2、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77条:明确禁止占用公共绿地,违者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恳请城管执法部门对违法个人进行罚款,不要仅仅是督促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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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百通馨苑二区于2005年12月交付,目前由青岛双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管理。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2025年5月29日街道办事处组织现场查看,物业在裸露处种植花草,密度不够。已督促物业对该区域进行翻土全面实施绿化,计划6月15日前实施完毕。下一步,社区将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定期巡查物业履职情况,防止问题反弹。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没向当地城管举报?民不告官不究,这就是懒政的借口。
城管呢?社区呢?街道办事处呢?这些有关人员还在办公室喝大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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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