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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人民政府金湖路街道办事处是服务于老百姓的政府派出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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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2025-04-22 19:29

市南区人民政府金湖路街道办事处是服务于老百姓的政府派出机构,是不是应该诚肯一点!
     针对市南区宁夏路112号天泰新村小区改造,违法砍伐树木、大面积侵占合法公共绿地一事,金湖路街道办事处于2025年2月27日向广大网友给于了回复,并接受广大网友监督。
      现网友强烈要求街道办事处将调查回复的内容于以公示。
一、公示青岛市审批局审批迁移树木批文内容。
二、公示办事处所承诺的后期解释工作进展和结果!
三、公示砍伐树木、毁坏侵占公共绿地,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批文。
四、青岛论坛是有责任的媒体。请金湖路办事处认真对待网友的质疑与不解!不要敷衍广大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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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425条)

老旧小区改造回头看,发现了许多问题都及时解决了,为什么金湖路办事处在这个问题上不管不问?难道真像业委会主要负责人说的那样,他有×××撑腰,咱怕谁?!

政府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在改造中要把钱用在刀刃上,而不是毁了绿树,毁了绿地并非法侵占绿地建停车场,利用改造变成业委会敛财的机会!

业委会借老旧小区改造专款,打造收费停车场,是在为谁谋利益!办事处监督保障到哪去了!政府财政改造专款有谁监管?值得政府审计部门高度重视!把政府为民造福工程,演变成创收工程、破坏绿化环境工程,这些决策人将成为历史的垃圾!

当前全国各地的绿化都达到了新的水平,这也代表了一个城市美好形象和居民的生活指数。而我们小区反其道而行之,大肆毁坏绿地和树木,建收费停车场,这种行为既违背了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的初心,也破坏了城市的形象,办事处就应该追查责任人,维护国家法律法规。

市南区政府老旧小区改造发布的联合审查公告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公文,业委会有天大的胆把市南区政府张贴的公文撤销,换成没有任何公章的避树停车并进行民意,民意通过后又换成现在的改造现场,拿着审批局迁移树木的批文大肆毁树毁绿地非法侵占绿地建停车场,这种行为是怎样通过审计的?

办事处职能部门应借前车之鉴,网友对业委会违法行为不是空穴来风,应该引起办事处高度重视!查清事实真相才是对政府对百姓最好的答卷!

网友说的没错:徒木立信。

金湖路办事处:针对业委会违法行为至今没有调查处理结果,是你们向违法行为妥协了?还是无奈?在诚信和无能之间你们选择什么!对政府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你们当做了游戏!!

绿化工程是多么长久的事情,不能图利益而毁了政府五大局联审公告中的美观设计,谁违法了谁担责任。有法必究!

如果政府部门带头违法,怎能让百姓守法!有道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有多大利益让州官如此霸道!!

有法必依,是每个公民的责任。有错必究,是办事处领导的担当。对出现了问题一拖再拖,不予理睬,蒙混过关…民众是不答应的!法律也不允许的!!

不能让利益冲昏了头脑,法大于一切!

为了利益!何乐而不为!

@金湖路街道办事处领导:
杀树🌲罚绿之徒即缺钱更缺德,你们确定要和这类料同流合污吗?

相信事情总有解决的那一天,市南区政府五大局盖章的老旧小区改造联合审查公告不是那么说推翻就能推翻的!

办事处是否可以对政府负责,老百姓利益负责,起动内部职能部门审查问责?事情反常必有妖!到现在没有正确回复和处理结果,值得网友怀疑和好奇!

政府派出机构金湖路办事处!你们是法律的践行者,也是老百姓的父母官!对业委会违法行为不管不问是什么原因!老百姓的财产,政府改造资金就可以随意挥霍,你们问心无愧吗?难道你们真正是业委会违法行为的推行者、包庇者!

老旧小区改造,从上到下都要求依法依规。业委会冒着违法违规非法侵占绿地建停车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法规。在铁的证据面前,业委会依然死猪不怕开水烫,坚决不承担责任,这是谁之错?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么粗壮的大树,在业委会某领导人的指挥下一棵棵的倒下劫成一段段的废品,他们心里只有利益,忘记了曾经给人们带来氧气的树木和绿地,业委会背后的推手是谁?敢勇敢的站出来说清楚吗?为什么要非法侵占绿地建停车场?为什么要冒着违法违规也要推翻市南区政府五大局盖章的联合审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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