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曝光后,剧情却出现反转。青岛城投:青岛海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媒体申诉,称已还1200万本金,指责曝光方侵犯其名誉权。但从投资者和五矿信托角度看,5000万本金未足额偿还,违约是板上钉钉的事实。相关转账记录、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和金额等证据清晰明了,白纸黑字的契约摆在眼前。如果青岛城投真已偿还1200万本金,理应出示还款凭证、银行流水等强有力的证据自证。
倘若青岛城投拿不出有效还款证明,却反咬一口称名誉受损,那无疑是在混淆视听,妄图转移大众对其违约行为的关注。金融市场以诚信为基石,此次争议的核心应是债务偿还问题。希望青岛城投能直面债务,别再纠缠所谓的名誉权,尽快履行还款义务,给投资者一个合理交代,否则只会让自身信誉进一步崩塌,在金融市场中寸步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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