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18日,在家家悦青岛万科未来城店买到某品牌咸鸭蛋一箱,其后发现已过期5天,诚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可以依法索赔,退一赔十低于壹仟赔壹仟,但考虑到员工福利待遇不高,员工流失率高,或有一人多岗,人手不足,新人或失误的因素,第一时间找到门店,欲等待其对问题的解释,看其态度和效率再考虑具体诉求。
等待期间发现,员工对排面上尚余的,同批次已过期但尚没有拆胶带开箱的处理程序是:开箱~撕毁箱子~撕下箱子上贴的合格证~欲毁掉撕下的部分…被顾客抓现行,员工说肯定不卖了…您信吗?
这明显不是处理过期品的正确步骤…大家想想,如若不是被现场看到,这些实际已经过期的鸭蛋合格证被撕掉后,会不会继续留在排面售卖?(网友来稿)
店长当天上午承诺开完会后让某主管给解决,可到发稿前,已经是第三天了,承诺的依法赔付款,至今没有兑现。
期间负责鸭蛋的工作人员次日给投诉人来电,说自己刚接手,自己无法承担赔偿,要让领导承担。这是不是又想利用投诉人的恻隐之心?店长说了不算吗?…非要让问题继续发酵吗?
大家说,综合店内以上表现,还能让步吗?
作为上市公司,若习惯如此对待问题,管理还可以吗?以后值得信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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