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们是xx的居民,近期我们获悉将在崂山区浮山西麓建设怀念堂,在浮山风景区建公墓,我们对此建设项目持强烈反对意见,具体原因如下:
一、不符合公墓管理规定
民政部《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提出,铁路两侧500米内、居民区500米内,不能建设墓地;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鲁民【2018】32号)第五条规定,建设公墓应当遵循节约土地资源、扩大绿色空间、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基本需求、方便群众和移风易俗的原则。
依据上述相关法律法规,该公墓建设项目至少有三处不符合相关规定:
一是距离居民区和学校太近。经测量,该公墓距市委党校公寓129米、距旺海花园小区308米、距全国重点高校青岛大学155米、距两个市级文化保护单位康有为墓和王献唐墓分别为159米和151米、距青岛市行政学院房屋更近,只有16米,两者仅一墙之隔。
二是公墓选址在风景区内。
三是浪费土地资源,破坏绿色空间。根据浮山怀念堂扩建公示内容,公墓占地面积达7.83亩(5224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520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骨灰存放区(2.56万格位)、停车场及配套服务设施。若想建成一座如此大规模的怀念堂,必然会对浮山的山体和植被造成严重破坏。
基于上述三点原因,我们认为浮山公墓的建设不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公墓选址的相关规定。
二、不符合传统公序良俗
仅仅距离155米之外,就是全国重点高校青岛大学,与青岛大学毗邻的,是中国海洋大学,这两所高校学生的年龄均在二十上下,是最有朝气的一个群体.如果坚持在浮山西麓建公墓,公墓与高校距离如此之近,逝者无法安静长眠,而大学生每天看到最多的就是络绎不绝,上山祭拜的场景,对他们的身心也会造成负面的影响。
三、不利于增进民生福祉
所从事的工作或者正在建设的工程,在涉及到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时,要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要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反观浮山西麓的公墓工程,虽然建设公墓是一项便民工程,但公墓地址选择不当,反而对周围的居民和学校生活造成破坏,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使得我们的政府好心办了坏事。
从公示中得知,浮山怀念堂骨灰存放区2.56万格位。在传统风俗祭拜日(清明、中元节、春节)来临时,预计每天祭拜人数要达到2万至3万人,人流量相当于每小时达到5000至7500人。即使在平常日子里,平均每天也有近100个家庭前来悼念。而不论是传统祭拜日,还是平时悼念,到怀念堂的必经之路就是青岛一路、青大二路和青岛三路,以及香港中路等。到那时,充满文化气息的林荫小路,天天被上山祭拜的车辆和人流所充斥,附近居民天黑后还敢在路上散步?学校内操场上的学生还敢在操场活动?原本老百姓居住在浮山风景区,面朝大海,背靠浮山,青山绿水,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但如果在此处建公墓,青山绿水的美好篇章必将改写。
四、不便于逝者骨灰安葬
浮山怀念堂主要功能是存放逝者骨灰,寄托哀思,缅怀亲人。既然如此,那逝者的骨灰是如何安放到怀念堂?想来无外乎两个渠道,一是在别处火化,然后用车运送到怀念堂。二是在怀念堂内设火化炉,就地火化,然后安置到怀念堂。无论是那种凡是都不是周边居民想见到的。
以上就是我们对浮山建怀念堂的几点看法。现在,政府公示了扩建怀念堂的草案,就是想听听百姓的意见。政府和老百姓不是对立面,百姓怎么想的,应该让我们的政府知道。老百姓的想法就是我们的资源有限,每一寸土地都应该好好规划,合理开发建设,发挥他最大的价值。从经济学角度考虑,浮山作为重要的旅游景区,每年周边的旅游经济收入,为崂山乃至全市的GDP都做出重要贡献,如果建设公墓,势必影响旅游收入,损害了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破坏了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的规划和设计,最基本的出发点,应该是为人民服务,以民为本,以活着的人和子孙后代为本。至于我们逝去的亲朋好友,他们也许需要一个远离尘嚣远离闹市的静谧的墓园,安放他们的魂灵。浮山南麓以前是非常安静的地方,现在这个地方人气很旺,阳刚之气很旺,已经不适合亡灵的宁静的需求。
总之,民心不可欺,法理不可违。望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重视民声,敬畏法律,给老百姓一个满意的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