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世园方茂置业有限公司39%股权及1365万元债权挂牌转让,转让底价约4亿元,转让方名称为青岛方盛置业有限公司,披露结束日期为2023年11月1日。
青岛世园兴茂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05-16,注册资本410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餐饮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等。
青岛方盛置业有限公司(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持股90%、青岛世园新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涉及世园金茂府项目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497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若信息披露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2)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3)承诺在受让本标的的同时须一并受让青岛世园方茂置业有限公司39%股权及1365万元债权项目;(4)本方确保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不存在来源于任何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机构或其他借贷平台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资金集合计划的情形,且不涉及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青岛楼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