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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世园金茂府销售卖房称无槽钢层,与实际情况不符,青岛市住建局:按合同来……

柴犬遇上猫

楼主2023-08-23 16:13

青岛热搜网获悉,近日有市民反映,购买世园金茂府(青岛世园城茂置业有限公司91370213MABXUWWR26 ),137地块(青岛市李沧区汇川路108号)的3号楼9楼商品房一套,总价近440万元,购买前与销售蔡某某确认,3号楼有没有腰线层和槽钢层,便于选房规避,得到的明确答复是他们采用铝模爬架技术没有槽钢层,7月30日在邻居群内有业主发现施工现场并不是采用铝模爬架技术,而是采用传统工艺,137地块每个楼座都产生了槽钢层,3号楼槽钢层正好在9楼,随即询问金茂府销售任某某(之前销售蔡某某已离职),表示联系工程给回复,后无音讯。之后在世园金茂府抖音直播间询问槽钢层事宜,世园金茂府直播人员张某某让我留下联系方式回复我,之后提出换房事宜,说反馈领导,后不再与我联系。
特向住建委领导投诉青岛世园金茂府欺诈消费者,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发商在出售房屋前,应当披露房屋的售卖情况、建筑工程质量和设计要求等内容,这些内容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地披露。导致我购买到了不想要的槽钢层房屋,我提出问题后不积极解决协调,无视消费者权益,无奈只能请住建局领导出面协调,给予换房或退房。
8月21日,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方答复如下:
经查,您与开发企业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合同,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行为,形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因买卖双方签字确认既对合同各条款的认可,如签字确认后对合同产生异议,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与开发企业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关于开发企业对外宣传涉嫌虚假广告、虚假宣传问题,根据住建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自然资源部等8部门2021年7月13日联合下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号)第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及《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三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二十六、第七十二条第5款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青岛市民生领域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规定,市场监管部门组织查处房地产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等行为。
建议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首先青岛热搜君先科普一下,槽钢层——槽钢层是高层建筑施工时搭建施工平台的槽钢固定层,由于工艺要求,槽钢层会将槽钢穿出墙面留下槽钢洞,按照房间面积和结构复杂程度槽钢洞有多有少,百平房子起码会留下20-30个槽钢洞,当然槽钢洞在后期会填堵,已经被破坏的墙面二次填堵其中的做工和用料,直接关系到未来房子的保温、降噪以及渗漏等问题,这也就是为啥大家不待见槽钢层的原因。

       实际上很多高层楼房都有槽钢层,而且槽钢层绝对不止一层,世园金茂府用这项工艺也没什么错,但是如果明明有槽钢层却忽悠消费者没有,那性质可就变了……

       青岛热搜君注意到青岛市住建局的回复,消费者与开发商签署了购房合同确实应该依据合同来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开发商把房子处于槽钢层这点写进合同中,相信消费者也不会当接盘侠吧?明显不利因素不告知,消费者又没有合同条款保障的情况下,这不正是住建部门发挥行业管理职能为老百姓维权办事的用武之地吗?

       鉴于青岛市住建局对世园金茂府维权业主的答复,青岛热搜君要提醒广大青岛购房业主,买房时请自备录音笔,将销售的每句话都录下来,否则到时候开发商不认账,维权都没任何证据;另外请各位业主在买房前,务必做好建筑结构学、建筑材料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水电设计、噪声溯源、抗震防灾等等知识储备,毕竟所有不利因素都要靠购房业主在签合同时自行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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