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房屋的种种质量问题,李女士没有收房,便联系了小区销售部门的工作人员解决问题。“工作人员开始告诉我无法处理,后来又让我写诉求书。”于是根据工作人员的要求,自己写了一份诉求书,要求重新验房,并要求开发商来赔偿损失费用大概5-6万元,可诉求书交上后,却一直没有收到答复。
“这期间我多次联系销售部门的工作人员,她们却以领导太多,部门之间互相推诿为由推卸责任。”无奈之下,2017年11月份,李女士把情况反映给了碧桂园总部。客户关系部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不同意赔偿,可以走退房流程,李女士于是根据工作人员的要求把整体的金额跟合同发给了客户关系部,工作人员答应给李女士退房,但是直到现在也一直没有解决。





律师建议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山东贝莱德律师事务所的王磊律师认为,遇到这种情况李女士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首先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此事,也可以直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既然开发商方面已经答应给李女士退房,就应该及时处理。来源: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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