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在胶州市李哥庄镇买了一间车库,(收件号:201625158341)合同及测会等相关资料均显示规划用途为:“车库,”且“商品非住宅。”不晓得是哪位胶州市“不动产登记处”的工作人员,楞是将该车库的规划用途改写成:住宅和商品住宅。关键问题是他们知错不改,令人气愤不一。
当我在相关网络上查询出自己购买车库登记错误后,多次打电话让他们更正相关错误,他们不但不承认错误,还要求我亲自带上相关资料到他们的办公处实施改写。我与他们解释说,我已经七十多岁了,而且住在市内,离胶州市很远,行动不便,是否可以让开发商安排工作人员前去办理一下。当时一个工作人员说:可以。结果,开发商的工作人员与他们取得联系后,他们又说非要我本人拿着相关资料去不可。
真是让人难以置信。连文字输入都能搞错的登记人员,不动产登记处的领导是否应该重视一下啦!这样的工作人员还要他何用?
更让人生气的是,明明是胶州市“不动产登记处”工作人员文字工作能力太差造成的失误,给别人带来了诸多不便,却还理直气壮地要求他人如何如何操作,实乃令人失望至极。
借此,我要求胶州市“不动产登记处”领导,安排一个业务能力稍微好一点的工作人员,将该登记错误及时更正过来。
错误收件号码:201625158341
附图片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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