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青岛市即墨区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泊子村南海滩,海域发生了一件怪事,引发网络热议,因为在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泊子村南海滩百姓和游客赶海就会有人前来阻止,说是跟村里交了费用承包了这片海滩禁止赶海,让游客大失所望。那么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青岛田横岛省级旅游度假区连游客百姓亲近大海的权利都能给剥夺了吗?据小编所知按照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在没取得海域使用经营权的前提下经营这片海,海洋是国家的。那么是谁私自将海滩承包出去了呢?法治社会监管部门又是怎么放任这种违规违法的行为呢?希望有关部门监管处理让百姓和游客能自由的在海边拾贝踏浪,愿大海永远是青岛醉美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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