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焦点:
1.法定红线被突破
《青岛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280条强制性规定:累计超建≥300㎡必须办理规划变更手续(含公示、听证)。本案超建349.4㎡,远超法定阈值!
问:为何未依法公开变更程序?
2.法院判决回避实质审查
黄岛区法院在(2024)鲁0211民初41360号判决中,认定容积率“未变更”,理由竟是行政机关的解释“属正常误差”。
▶问:白纸黑字的盖大红公章《变更协议》载明容积率数字调整,为何被选择性忽略?为何忽略对多部上位法的审查?
3.程序正义缺失
《城乡规划法》第43条、《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第5条均规定:容积率调整必须公示并听证!业主从未收到任何通知。
▶问:涉及661户业主的公共利益,为何暗箱操作?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第五条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市民呼吁:
1.恳请黄岛区自然资源局公开本次容积率变更的全套审批文件(含公示凭证、听证记录);
2.请求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程序合法性,维护法治尊严!
(本文依据政府公开文件及判决书撰写,愿对真实性负责。盼有关部门直面问题,给业主明明白白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