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1)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1~10元/户·月或1~3元/人·月,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2)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面积0.1~3元/平方米·月,按人数2~4元/人·月。实行计量收费的,不超过25元/立方米或64元/吨;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不超过102元/吨等。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危险废物处置费
医疗废物处置费:28~1500元/月·床,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相关文件。
来源:https://m.163.com/dy/article/HTNDMIAA0512UCIM.html?spss=adap_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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