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违建为名,给海棠湾四期某些业主停水停电一个多月了,禁止这些业主的装修材料和工人入场,没有任何解释,可是收了好处的顶楼随便改随便建。请问物业有给业主停水停电和禁止入场的权利吗?
2、所有的服务比不上三星级,没有休闲场所,物业大厅在几百米外的四楼上,是谁给批准的五星级收费啊?
3、业主去申请空置房,他们说公司的规定还没下来拖延不办。直到6月底说规定下来了,必须全额交齐上半年物业费再申请,申请之后再全额交物业费,再空置六个月才算空置房。也就是说,想申请空置房,必须先全额交一年的物业费。
以上这些只不过是冰山一角。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否则海棠湾一期、二期不会闹着更换物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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