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汉·刘向《战国策·秦策一》)
【大意】
争名的人多在朝廷上活动,争利的人多在市集上出入。
【延展】
一个犹太商人移民到了澳洲,在墨尔本街上做起老本行生意,开了一家食品店。对街正好有一家意大利人开的食品店,免不了相互竞争。
意大利人先沉不住气,在店门口黑板上写了几个大字:火腿,每磅只卖五角;
对街犹太人看了立即响应,竖个牌子:一磅五角钱;
意大利人看到赶紧降价:火腿,一磅三角五分钱;
犹太人也跟着换招牌:一磅三角钱;
意大利人忍无可忍,冲到犹太人店里,说哪有你这样做生意的?这样下去我们都会破产。
犹太人说:“我看只有你才会破产,不是‘我们’,我店里根本不卖火腿,连我也不知道一磅三角卖的是什么东西”。
商业竞争是残酷的,但绝不能“杀红眼”。否则,任何方式的竞争杀手锏都是盲目的,甚至是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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