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这两级法官不仅眼瞎,而且完全耳聋。村委反复开具证明,证实房子是汤吉存的,只因汤吉学之前多年都为汤吉存代办事务,汤吉学又冒称受汤吉存委托,村委工作失误才在2013年先于汤吉学就汤吉存的房子签订拆迁协议,而且强调了整个过程中汤吉学未提及汤吉存曾经把房子卖与汤吉学,并且村委不认可汤吉存的房子发生过买卖和赠与。再者2015年村委起诉汤吉学的诉状上白纸黑字写明汤吉学冒称受汤吉存委托,才签订的协议。法官不是眼瞎怎么会看不见以上文字?
在2015年1月12日灵山卫司法所的调解录音中,王文波所长清楚的阐述了他对村委和拆迁办的调查结论,“在联系不到汤吉存本人的情况下,在联系不到汤吉存子女的情况下,因为汤吉学多年来为汤吉存代办事务,所以汤吉学和村委签订协议 ,并把前期拆迁款全部拿走 ”,又在双方当事人都在场的情况下,说汤吉学上周又来所里提交材料,又提出当年老人把房子卖给他了,又提出他赡养老人了。两位法官不是耳聋怎么能听不见,而且两位都是青岛本地人,难道老家话都听不明白吗?
无论基层村委的证明还是以王所长为代表的街道办调查结论,还是村委起诉汤吉学不当得利的诉讼行为,无一不是在证实2014年年底前即使汤吉学自己也曾未提出过他和汤吉存之间有过房产交易,何来卖房房契一事?!
两位法官装聋装瞎,把以上证据简单的描述为“证据二系本案纠纷产生过程,并不能证明涉案房屋不存在任何买卖合同,汤吉存未将涉案房屋卖给汤吉学”,这不是完全信口雌黄嘛,这些证据一是在证实纠纷的产生过程,更重要的是在证实2014年年底前汤吉学还没有杜撰房屋买卖。汤吉学真有这个契约他能不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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