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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物体,无现象——新差错17(七上“读读写写”) 说明 新差错,指本学期才发现而非之前没有的疑似差错——或许并非差错。 教材 2020学年七年级上册“读读写写”,13页: 名词很常见,有的表示人,如“娃娃”“姑娘”“青年”“农夫”;有的表示具体的事物,如“绿萍”“水藻”“铃铛”“镰刀”“蟋蟀”;…… 浅析 “具体的事物”之例举似有所失。 “事物”指什么?《现代汉语词典》:“指客观存在的一切物体和现象。”教材例举,只是物体,独缺现象。上述具体事物的五个例证,有动物、植物与用物,但均为具体物体,缺具体现象,如自然现象之刮风、下雨等,如社会现象之网购、快递等。 笔者认为,例举除非数量少至一个,若两个以上,则都应有“物体”与“现象”的份——何况现在还是五个例子呢。例举之全面(不是指个体之全部),有助于读者准确地理解这个词语。尽管初中生无须理性地认识“具体的事物”,但感性地知道一下它包括哪些,倒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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