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及之物应是名词 说明 新差错,指本学期才发现而非之前没有的疑似差错——或许并非差错。 教材 2019学年九年级下册《出师表》,第135页: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斟酌损益]斟酌利弊。斟酌,考虑可否。损,损害。益,益处。 浅析 注释似欠妥。 一、注释把“损益”释作“利弊”,再把“损”释作“损害”,“益”释作“益处”。这样注释,存在以下问题: 1.词性应一不一。 “损害”,动词,“益处”名词。“损”与“益”,均为“斟酌”所涉宾语,应一视同仁,应作同一类词性看待而非如当下般相反。 若依教材所释,则“斟酌损益”直译为“考虑可否损害益处”。这明显说不过去。 2.被及之物应是名词。 在动宾短语中,其宾语为名词或临时义为名词(无论原是动词抑形容词),所以,“损”,应为释为“害处(坏处)”,这也与“益,益处”之释匹配。 3.利弊就是名词,见《汉语大词典》释义: 【利弊】利益与弊病;好处与坏处。 【利】利益;好处。 【弊】弊病;害处。 若对教材释义不作大的改动,则原来注释可改为: [斟酌损益]斟酌利弊。斟酌,考虑可否。损,害处(或坏处)。益,益处(或好处)。 二、“损益”可否释作“兴革”。 (一)辞书释义。 1.书证同教材——均有诸葛亮《出师表》:“至于斟酌损益,……” 1-1.《古代汉语词典》义项2“指利弊”,书证同教材(还有义项1.增减,改动)。 1-2.《辞海》义项为“增减;兴革”,书证同教材。 2.其他。 2-1.《汉语大词典》,义项6个,分别为:1.增减;盈亏。2.黜陟,升降。3.兴革。4减少;损失。5.削减盈溢。6.指《易》中的《损》卦与《益》卦。 2-2.《辞源》,义项3个,分别为:1.增减,改动。2.升降。3.减损,损失。 (二)语境。 我认为,四部辞书中可考虑代入“斟酌损益”的义项有:1.“增减,改动”之“改动”。2.利弊。3.“增减;兴革”之“兴革”。4.黜陟,升降。 “则攸之、祎、允之任也”之“攸之、袆、允”,前二人是侍中,后一人是侍郎,均为朝廷的高官,后主的近官,其“斟酌损益”,定然指向国家大事。 于政事,说“改动”、“利弊”,强可,但宽泛,笼统;说“黜陟,升降”,亦强可,但偏窄;说“兴革”较契合,较精准。 “兴革”,创建和革除(《汉语大词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