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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青岛市黄岛区政府和教体局拒不承认他们发放的所谓精神文明奖属于工资部分,如果按他们所说精神文明奖不属于工资,那么为什么要在区有关部门召开的工资会议上,安排部署发放?他们这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吗?因此,不论从法律规定上,还是他们一系列的工作流程看,他们所谓的精神文明奖应该属于工资!他们自己打脸不感觉到疼吗?他们的脸皮怎么这么厚呢! 青岛市黄岛区政府和教体局涉嫌克扣教师的工资!这真是教师的悲哀,时代的悲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