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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青岛地铁“世博园站 ”名实不符及审批程序的提问
米粒2026-08-17 23:54待答复
局长您好:
现就青岛地铁“世博园站”命名问题向市交通运输局提问,请逐条明确答复。
一、基本事实
11号线“世博园站”位于崂山区松岭路与世园大道交叉口南侧,属崂山区北宅街道辖区,而世博园景区主体位于李沧区世园大道,站体距景区南门约1.5公里以上。2号线二期“毕家上流站”(原工程名龙川路站)紧邻世博园南门,是前往景区最直接的车站。2号线二期站名公布后,将出现“叫世博园的站不靠近世博园、靠近世博园的站不叫世博园”的错位,已引发大量市民投诉。
二、涉嫌违法问题
1.名实不符:违反《地名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项“地名应当符合地理实体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且符合第十条“因城乡建设等原因导致地名名实不符的,应当及时更名”的法定情形。
2.审批程序存疑:依据《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七)项,交通运输设施命名“应当根据情况征求所在地相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意见”。该站站体在崂山区、站名所指景区在李沧区,审批前是否依法征求了相关区政府书面意见?请公开是否存在意见函。
3.拒不纠错:市民自2026年3月起通过市长信箱等渠道持续投诉四个多月,地铁集团始终以“将结合意见进一步研究论证”的统一模板答复,市交通运输局在问政平台亦沿用相同表述,未作实质回应。
4.选择性办理:同一轮调整中,“燕儿岛路”站迅速被冠以“青岛中央法务区(燕儿岛路)”(中央法务区建设由市委政法委牵头推进),市民大量投诉的世博园站却长期搁置。是否认可这种差别化处理?
5.公示效果存疑:2026年7月16日公告发布于青岛政务网,数日内无主流媒体报道,直至7月21日前后才由自媒体和市民发现传播。是否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的立法本意?仅在政务网发布是否达到“便于公众知晓”的要求?
三、请明确答复
1.“世博园站”审批时是否依法取得崂山区、李沧区政府书面意见?如取得请公开文号和内容,如未取得是否构成程序违法?
2.是否认可“世博园站”名实不符?如认可何时启动纠错更名?如不认可法律依据是什么?
3.对地铁集团长期以套话敷衍投诉的行为,市交通运输局是否履行了监管职责?
4.本轮公告发布方式是否经过审核?对数日内无媒体报道、公众知晓度极低的公示效果作何评价?
以上问题请逐条明确答复,勿用“命名程序合规”“将进一步研究论证”等套话回避。市民有权知道真相。

初立平
副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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