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路20号违建楼梯,问题是出在香港中路街道办事处违规跨部门协调替其“背书、洗白”1. 消防合规 ≠ 规划合法消防救援大队仅对消防安全性能出具检查意见,无建筑规划审批、违建认定的法定职权,不能替代自然资源局(规划)、住建局的规划许可审批;《青岛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适用范围不含新建室外外置钢结构楼梯、占用公共通道的附属建筑,街道随意套用豁免清单属于适用政策错误。2. 事实时间线矛盾:施工当日城管已现场查获无任何审批手续、暂扣工具并下达《拆除告知书》,事后单方面以消防意见倒推豁免审批,属于程序倒置、违规兜底包庇违建。 3. 关于“无法确定二楼砸墙改外立面”的反驳 二楼墙体开门洞、外接外置楼梯,必然破坏建筑原有外墙围护结构、建筑外观轮廓,属于典型的建筑物外立面改动:依据《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城乡规划法》,住宅外立面墙体拆改开门,不属于无需许可的简易装修工程,必须经住建、规划备案审批;现场实物照片为客观可视化证据,行政部门以“无法确定”回避认定,属于履职不作为、消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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