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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歪曲事实、曲解法理,刻意误导当事人,混淆案件性质,忽悠不懂法律的老百姓。 2. 当事人要求申请调查令调取流水、财产证据时,以“流程麻烦、没必要”为借口刻意推脱,不愿主动取证。 3. 把本该分内的办案工作拆分出来,等到案卷推进到关键阶段,变着花样额外加收费用。 4. 分两种偏向:一部分刻意偏袒失信被执行人,变相帮老赖规避财产追查;另一部分拿捏当事人急于办案的心理,层层加价收费。 5. 口头随意承诺办事方案,不留下文字凭证,事后全部反悔不认账。因为没有录音、没有把柄,最后对方说什么就是什么,当事人有理说不清。 6. 伪装成维权受害者,在网上蹲守发帖、套取案情细节,截取言论断章取义,另作他用。 二、正规从业者的处事方式 1. 如实讲解法律条文,客观分析利弊,不歪曲事实、不刻意误导当事人。 2. 按照委托范围履职,该申请调查令、该调取证据时,依法正常走流程,不会无故推诿拖延。 3. 收费一次性提前列明清楚,不会办案中途反复加价、变相二次收费。 4. 所有沟通内容尽量留下文字记录,承诺事项有据可依,不会随意改口反悔。 最后提醒大家 老百姓大多不熟悉法律流程,很容易被话术套路、误导判断。打官司一定要擦亮双眼,全程做好录音留存证据,不轻信口头承诺,看清收费明细,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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