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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会疑惑:对付老赖最管用的手段就是律师调查令,为什么大部分律师不会主动给当事人申请?难道不愿意开调查令的律师都有问题? 其实要分两种情况来看,不能一概而论: 第一种:合同约定范围的问题,也是最普遍的原因 市面上两三千元的基础代理费,委托协议里写的服务范围,大多只包含:代写诉状、立案、出庭开庭、参与调解、代收文书,直到官司胜诉拿到判决书就结束。 这类低价案子,本身收费低廉,律师默认只处理法庭内的工作。而申请调查令,需要撰写申请书、对接法官审批,取证还要往返银行、政务大厅、支付机构多次跑腿,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又不在当初约定的服务范围内,所以很多律师会选择不主动办理,需要当事人额外协商费用。 第二种:刻意回避、不愿调取流水,就存在猫腻 如果案子涉案金额几十万,被执行人有厂房、门店、经营收入,明显有还款能力,律师却再三推脱、拒绝申请调查令,反复劝说当事人调解打折回款,不愿意去调取银行流水、排查资金去向,这种情况就很值得警惕。 因为流水一旦调取出来,老赖转移财产的记录会全部存入法院卷宗,后续很难再通过低价调解草草结案,部分律师就会刻意回避这一步。 总结核心关键点: 1. 胜诉判决书只是维权凭证,律师调查令才是追查老赖财产的核心武器,没有调查令,就很难查实对方恶意转移资金的证据。 2. 不是所有律师不申请调查令都有问题,大部分是低价代理的服务范围受限,但大额欠款案件中,无故拒绝开具调查令,确实会导致债权人陷入赢了官司、要不回钱的困境。 3. 提醒所有准备打官司的人:签委托合同之前,一定要提前问清楚、白纸黑字注明,代理费是否包含申请调查令、调取流水、协助执行,避免后续维权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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