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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所有人打官司:为什么很多人打赢官司,最后却要不回欠款 很多老百姓打官司都有一个误区:以为交了律师费、打赢官司拿到判决书,钱自然就能要回来。可现实里大量案子胜诉之后,迟迟无法回款,根源大多卡在律师调查令这个环节上。 今天就把行业里的实情讲清楚,准备起诉讨债的人一定要多看几遍: 1、律师费大多只包含“审判阶段”,不包含取证执行 市面上两三千元的低价代理费,律师的委托范围基本只写:代写诉状、立案、出庭开庭、参与调解、代收文书,直到官司胜诉拿到判决书为止 。 合同上会罗列一大堆轻松的工作,却刻意模糊、回避申请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排查财产去向这些耗时费力的外勤工作。很多委托协议只有律师签字,不加盖律所公章,就是为了后期方便划分责任。 2、调查令是追债的关键钥匙,个人无权调取财产信息 普通人自己去银行、支付宝、车管所、不动产中心查询老赖的流水、资产,全部都会被拒绝。法律规定,只有持法院开具的律师调查令,才能调取对方转账记录、资金流向、隐匿财产线索 。 说白了:没有调查令,就查不清老赖是不是提前转移存款、把钱转给亲友套现,法院线上查控系统只能查到名下现有资产,查不到过往资金往来记录。 3、不少律师不愿主动申请调查令,无非几点原因 第一,申请调查令需要撰写申请书、反复对接法官,拿到文书后还要多部门跑腿排队取证,来回耗时好几天,低价代理费利润微薄,额外干活没有加酬,很多律师本能推脱。 第二,流水一旦调取出来,资金往来一目了然,老赖转移财产的证据会全部存入卷宗,后续很难再通过调解打折结案,不利于快速结案了事。 第三,部分本地圈子人情复杂,律师不愿把财产线索查得过于透彻,索性以流程繁琐为由拖延申请。 4、给准备打官司的债权人几条忠告 ① 签委托合同前,一定要白纸黑字写清楚:代理费是否包含申请律师调查令、调取流水、协助强制执行,避免后期扯皮加价。 ② 分清两个概念:打赢官司是审判阶段,追回欠款是执行阶段,判决不等于回款,取证才是讨债的核心。 ③ 若律师一味回避申请调查令,只追求快速开庭结案,一定要提前沟通清楚:是额外协商取证费用,还是后续自行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不要等到判决到手、执行无路时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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