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发现一个问题:有的部门处理问题做法值得思考! 民生反映的社情民意后转下去受理处理的部门基本是部门的协理人员或是居委会……结果效果很次毛,问题基本解决不了,浪费时间走程序!部门的协理人员基本办不了事,有的回复问题的态度也没有是非原则,感觉稀里糊涂,不能正面问题,胡扯八扯,最后问题始终解决不了,养痈遗患,造成处理难度!人们纳闷,有点扯淡!有的工作人员是故意搅和呢还是不大精神?居委会回复反复强调它没权……有的还责怪什么事都往居委会推,其实啥问题也解决不了,就是在耽误时间,纵容问题!人们议论,问题解决不了也避免了责任追究,出了问题就一推溜二无,编外人员也不符合责任追究条文。这是什么问题,这么典型,真耽误事、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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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完善“信、访、电、网”受理体系,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及时妥善推动解决,坚决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都是泥瓦匠出身,专和稀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