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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一看就明白: 1. 虚假胜诉陷阱:故意把官司打成“法律胜诉但执行不能”的空壳胜诉,明知对方没钱还诱导你走诉讼,拿胜诉当挡箭牌掩盖失职。 2. 恶意拒绝调查令:明知调查令能查到对方财产线索,却故意不申请,直接导致你赢了官司也拿不到钱,这是典型的消极履职。 3. 擅自篡改诉讼内容:未经你同意修改关键诉求或证据方向,可能直接切断了你通过其他途径追讨欠款的可能。 4. 扣押重要法律文件:无故扣押你的委托合同和原始证据材料,剥夺你维权的基本依据,属于严重违规操作。 5. 两面派误导话术:先用“保证打赢官司”哄骗签约,事后又以“赢了官司就是这样”推卸责任,全程隐瞒真实诉讼风险。 这些行为完全背离了律师的基本职责,不是在帮当事人维权,而是把诉讼当成了赚快钱的工具,专门坑害不懂法律流程的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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