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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救一下中荣大厦小区的党群活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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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为东海中路12号中荣大厦小区的居民做主吧!!!!!!!
东海中路10号的东海岸花园和中荣大厦是同一个规划图纸,人为分为两个小区,东海岸花园是市委宿舍,中荣大厦是商品房,是市委宿舍建设时没有给开发商钱,把小区后面一块地给开发商建商品房,抵建设东海岸花园的费用。
前几年市委宿舍小区-“东海岸花园”就想把中荣大厦的物业用房拆了,认为我们的物业用房在他们小区(两个小区的边界划分没有依据,不能证明该位置是东海岸的),以增加他们小区的停车位,两个小区互相举报物业用房为违章建筑,后来不了了之。今年,东海岸花园借用老旧改,重新盖了物业用房,且违反消防要求,在距离我们小区高层建筑不足5米的地方搭建百无用处的大门,除了好看,没有用处。影响中荣大厦消防安全,市南区综合执法局对规划图纸上没有的新增建筑不认定为违章建筑,而对中荣大厦的正在使用的唯一物业用房(存在20多年的)定义为违章建筑,且该房屋承载着视频监控室、小区老年人活动室、党员活动室,且在峰会时,街道、市驻小区的领导的同意和要求下,让我们自己投资改善小屋防火结构,保留小屋。小屋没有影响消防安全,没有拆除的必要,目前综合执法局就因为市委宿舍小区-东海岸花园的业委会孙X(据了解她亲戚就是当时市政府参与东海岸花园建设的人)投诉,就罔顾事实,和我们小区说,老旧改就是合法的,规划图纸上没有也合法。我们认为综合执法局执法两个标准,选择性执法,存在欺压百姓,媚上瞒下。金海广场的违章阳光房,东海中路沿线小区,随处可见私搭乱建,他不去执法,在同一个规划图纸上没有的建筑,东海岸花园的就是合法的,中荣大厦的就是不合法的?我们质疑市南区综合执法局乱作为,不做为。强烈要求纪委监委查处这些人为制造矛盾,激化矛盾,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普通纠纷,不顾民生,谁权利大,谁有权势就偏袒谁的行为。撤销综合执法局的错误行为,还中荣大厦生存空间。
综合执法局让我们拆了,申请老旧改重新盖就不认为是违章建筑,这不是扯蛋吗,且不说老旧改为啥东海岸申请可以,我们小区申请不可以是何原因。本来好好在用的房屋,因为一个规划图纸上没有,就拆,那市南区的违章建筑要不要领导沿着海边走走,看看周围有多少?因为打点好了就可以存在。没用的大门楼花钱搭建摆在哪里,且影响消防,这就是老旧改钱花在刀刃上,解决民生问题吗?中荣大厦的就不是民生问题?
中荣大厦是高层建筑,周围5-10米的范围内禁止设置障碍屋。东海岸搭建的大门,劳民伤财,违反消防安全要求。
消防通道要求‌: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高层建筑周围应保持消防车道畅通‌,禁止在消防通道(通常宽≥4米)及登高操作面(通常距建筑5–10米范围内)设置障碍物,包括临时棚子

二、事实与理由
(一)案涉建筑基本情况
案涉建筑位于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12号中荣大厦东南侧,建筑面积33平方米,为大厦唯一老年活动室,主要用于小区老年人日常活动、休闲、棋牌娱乐及业主公共议事使用,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非经营性、非私用建筑。
(二)案涉建筑属于历史遗留公共设施,并非恶意违建
该建筑于2018年进行了整修,建设时经社区街道及相关工作组认可,为满足小区老年业主生活需求而建设,属于历史遗留公共配套建筑。建成后,我方已按要求完成防火、结构、外观等安全整改,不影响市容市貌,不占用消防通道,不影响公共安全,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三)案涉建筑符合不予拆除条件,拆除将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1. 建筑用途为老年活动、公共服务,是小区刚需配套设施;
2. 建筑不影响城市规划、交通、消防及市容环境;
3. 拆除后将导致小区老年业主无活动场所,严重影响业主生活,引发社会矛盾;
4. 建筑已完成合规化整改,可通过补办手续完善,并非必须拆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规划许可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不应限期拆除。案涉建筑完全符合“改正保留”条件。
(四)认定程序与事实依据不足
贵局作出的《限期拆除告知书》仅笼统引用法律条款,未明确案涉建筑具体违法情形、未提供详细勘验数据、未充分听取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的陈述申辩,事实认定不完整、程序不充分。
(五)强制拆除将造成重大民生损失
案涉建筑是中荣大厦唯一老年活动场所,涉及数百名业主切身利益。强制拆除不仅造成财产损失,更会破坏小区和谐稳定,与城市治理“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相悖。
三、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2. 青岛市关于历史遗留违建分类处置“九不拆”相关政策
3. 《青岛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优先整改原则

1776300388



2026-04-14 22:53:09 来自青青岛社区

我们是青岛市市南区东海中路12号中荣大厦业主。
我小区建成年代早(1999年),无规划配套物业用房,多年来依靠一处改造小屋作为:
1. 老年人活动中心
​2. 物业办公室
​3. 小区监控室
该房屋为小区必需公共设施,关系全体业主生活安全与老年人权益。如被拆除,小区将陷入失管、失防、失序状态,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我们全体业主强烈请求:不予拆除,保留现有的党群活动室,等待中荣大厦小区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时再规划调整


2026-04-15 10:17:26 来自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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