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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经过:所谓卖房人汤吉存,1924年生人,文盲。所谓买房人汤吉学,1964年生人,户口不在汤吉存村,是汤吉存的私生子。2010年前后,八十多岁的汤吉存被私生子安排去20公里外,独自居住并照料汤吉学购置的几间民房。汤吉存原村中自住的三间房子从此闲置,汤吉存极少回家,汤吉学持有老人一切证件,代办老人村中一切事务,代取老人低保金等钱财。2013年年底老人房子拆迁,汤吉学在未告知老人的情况下,冒称受老人委托,把老人的房子直接签到自己名下。2014年秋老人回村上坟发现房子被错误的拆迁给私生子了,随找街道和村集体寻求帮助。起初的三四个月时间,在本地从事物业保安工作的私生子始终以在外出差为由拒绝露面解决他与村委错签拆迁协议一事。2014年年底,汤吉学拿出一份卖房契约,声称早在2005-12-6老人作价2000元把三间房子卖给了他。契约上李增运、曾庆玲两人名字老人从来没听说过,老人全村人也没有认识这两人的,去汤吉学居住的灵山卫街道西南村打听也没有认识上述两人的,又由于契约上执笔人的签名过于草书,没有任何人能辨认出来执笔人姓什么,名字是几个字。老人、老人村里的人以及老人私生子村里的人通通认为没人认识上述三人。由于该契约字迹未干,契约上相关三人无一人出面为汤吉学作证。2025年2月村两委和拆迁办先后组织两次会议,投票决定撤销就老人房子与汤吉学签订的拆迁协议,重新与老人签订协议,并予以公示。同年6月村委向黄岛法院起诉汤吉学冒称受老人委托就老人房子签订拆迁协议,要求其返还前期冒领的拆迁安置费和土地青苗补偿费6.8万多元,由于村法人代表张建军未向法院提供汤吉学的真实住址和真实电话,一月后黄岛法院做出撤诉处理。2022年5月,在老人去世4年半以后,老人私生子再次以上述卖房契约为证据,以契约有效为由,向黄岛法院起诉老人在世的大闺女和去世小闺女的子女,要求按照拆迁时两套楼房总值72万元的90%赔偿汤吉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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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02:44:29 来自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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