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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劳务派遣员工,78.11号发现被公司7.31号违法解除合同,8.12号申请劳动仲裁,9.2号公司法务说收到通知书后发现操作失误给我恢复了劳动关系,我不认可,9.9我去福州南路市民中心2楼人社局5号窗口要求查看我的劳动关系,在5号窗口发现了公司伪造我的签名撤销了我的解聘备案信息,给我恢复了劳动关系,我要求市人社局跟公司核实真假,还原事实真相,恢复我的失业状态,至今已过19天,人社局没有给我明确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