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法官竟然成了诈骗分子的孝子贤孙! |
一个双引号引发的百万冤假错案
青岛法官办案时在契约执笔人的调查笔录中特意将在场人三个字加上了双引号,致使两级法官错误的理解了契约执笔人的本意,导致认定事实错误,造成严重的冤假错案!事实是执笔人与所谓的卖房人非常熟悉,卖房人压根不在场的情况下,执笔人写了卖房人的名字。而法官对执笔人的调查笔录中,执笔人作为有三四十年教龄的小学语文老师,在笔录中用短短几十字前后陈述了两遍卖房人不在现场!而法官却凭自己的臆断完全理解偏了!法官错误的认定契约书写时间就是契约上的时间2005-12-6,买卖双方都在签约现场见证了签约过程,只不过买卖双方的名字都是由执笔人代签的。而事实是2014年11-12月份,1924年生人,所谓的卖房人正在到处奔走寻求自己的房子期间,原告召集了几个远在百里之外的他老婆的初中同学做见证人,他老婆的亲戚作执笔人,草草的伪造了这么个契约,除了在现场的买房人、俩见证人的签名是各自本人签名外,其余字都是执笔人写的,其余的字包括不在场的卖房人的签名。执笔人由于和卖房人很熟,而笔录中执笔人明确表述现场他认识的人中没有卖房人,再次告诉法官卖房人不在现场,而法官错误的以为卖房人在现场,只是因为头一次见面,所以误以为执笔人不认识卖房人。1924年生人的卖房人活着的时候,这个契约被街道和村民视为废纸一张,老人去世多年后,青岛法官却把契约认定成有房屋交易事实的最有力证据!
2024-1-25下午一审第四次开庭审理,判决书落款时间2024-1-26,也就是第二天判决结果就出来了,中间间隔几个小时,足见十几页的判决书早在最后一次开庭前已经整理好了,只差落款时间问题了。而法官下达判决书给我方律师的时间却是在腊月二十三下午,因为结果与法官之前透漏的结果完全相反,我方律师于腊月二十四告知我们。按照法律规定我方必须在正月初七前提起上诉,否则相当于我方默认判决结果!稍微有点诉讼经验的人都明白,即使是除夕夜接到判决通知也好于腊月二十三四接到判决通知书!
普天之下,有见过原告诉讼请求要72万,法官主动让原告按照150万索要,这样方便法官判决的吗?法官如果不参与分赃鬼都不会相信!
一个双引号引发的百万冤假错案
青岛两级法官错误的理解了契约执笔人的笔录,导致认定事实错误,进而判决错误!执笔人与所谓的卖房人非常熟悉,卖房人的名字是执笔人书写的。短短几十字的调查笔录,执笔人作为小学语文老师,前后说了两遍卖房人不在现场!而法官凭自己的臆断完全理解偏了!法官认定契约书写时间就是契约上的时间2005-12-6,买卖双方都在签约现场,买卖双方的名字由执笔人书写,买卖双方真正的见证了签约过程。而事实是2014年11-12月份,姥爷卖房人正在到处奔走寻求自己的房子期间,原告召集了几个远在百里之外的他老婆的初中同学,他老婆的亲戚作执笔人,草草的伪造了这么个契约,除了不在场的姥爷的签名是执笔人代写的,其余人都是自己本人签名。
青岛两级法官错误的理解了契约执笔人的笔录,导致认定事实错误,进而判决错误!执笔人与所谓的卖房人非常熟悉,卖房人的名字是执笔人书写的。短短几十字的调查笔录,执笔人作为小学语文老师,前后说了两遍卖房人不在现场!而法官凭自己的臆断完全理解偏了!法官认定契约书写时间就是契约上的时间2005-12-6,买卖双方都在签约现场,买卖双方真正的见证了签约过程。而事实是2014年11月份,姥爷正在到处奔走找自己的房子,原告召集了他老婆的几个初中同学,他老婆的亲戚执笔人,草草的伪造了这么个契约!
青岛两级法官错误的理解了契约执笔人的笔录,导致认定事实错误,进而判决错误!执笔人与所谓的卖房人非常熟悉,卖房人的名字是执笔人书写的。短短几十字的调查笔录,执笔人作为小学语文老师,前后说了两遍卖房人不在现场!而法官凭自己的臆断完全理解偏了!法官认定契约书写时间就是契约上的时间2005-12-6,买卖双方都在签约现场,买卖双方真正的见证了签约过程。而事实是2014年11月份,姥爷正在到处奔走找自己的房子,原告召集了他老婆的几个初中同学,他老婆的亲戚执笔人,草草的伪造了这么个契约!
22年原告以契约有效起诉,开庭两次后撤诉,在隐珠法庭两次开庭庭审时,法官都问及原告本人为什么不出庭,而仅是两个代理人出庭?24年青岛中院的二审虽然只开庭一次,中院法官也问及原告怎么不出庭,仅是两个代理人出庭?而23年原告以契约无效起诉时,在古镇口法庭先后四次开庭,法官竟然一次也不问原告为什么不出庭!法官如果不是被喂饱了,怎么会不好奇,一个私人幼儿园的保安为了两套楼房聘请两个代理人而自己却没时间出庭,四次都没有时间出庭?!古镇口法官连假装和原告不熟都不装了! 原告诉状中诉求里对两套房子的估值是72万元,如果不是被喂饱了,法官怎么可能会为了把原告利益最大化,强行指定一家评估机构按照历史最高价进行评估房产,最终评估出150多万的估值,高于原告认为的市场价两倍还多!证人和郑戈庄村书记两人明目张胆的串通一气做虚假陈述,如果不是被喂饱了,法官怎么会“结合证人证言,以及法庭调查的结果”?法官严重失职,如果不是被喂饱了,调查执笔人时,怎么可能不调查契约的书写时间地点人物,执笔人都买卖交易的了解情况?如果不是被喂饱了,法官怎么可能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向我方律师假意传达要驳回原告的诉求,而最终决议却大大出乎意料。如果不是被喂饱了,法官怎么可能把2024-1-26的判决,知道农历腊月二十四才通知我方?有点诉讼经验的都明白,宁愿法官除夕夜下达判决书,也不希望这个节骨眼上收到判决书。如果法官不是被喂饱了,法官怎么可能不考虑契约上的证人和执笔人都是原告一方的亲朋好友,怎么可能不考虑,为了签所谓的契约,原告千里迢迢把他老婆的同学接来,把百里外正在教课的以过来玩的谎话骗去的。明明有姥爷的两家银行的流水,和原告取姥爷钱款签姥爷名字的取款凭证,明明有姥爷房子2013年修缮前后的对比照片,也有姥爷在原告小工厂的收拾东西的录像,如果不是被喂饱了,法官怎么可能认为是原告与姥爷共同居住,照顾姥爷,而不是啃老?虐待老人?!
22年原告以契约有效起诉,开庭两次后撤诉,在隐珠法庭两次开庭庭审时,法官都问及原告本人为什么不出庭,而仅是两个代理人出庭?24年青岛中院的二审虽然只开庭一次,中院法官也问及原告怎么不出庭,仅是两个代理人出庭?而23年原告以契约无效起诉时,在古镇口法庭先后四次开庭,法官竟然一次也不问原告为什么不出庭!法官如果不是被喂饱了,怎么会不好奇,一个私人幼儿园的保安为了两套楼房聘请两个代理人而自己却没时间出庭,四次都没有时间出庭?!
22年原告以契约有效起诉,开庭两次后撤诉,在隐珠法庭两次开庭庭审时,法官都问及原告本人为什么不出庭,而仅是两个代理人出庭?24年青岛中院的二审虽然只开庭一次,中院法官也问及原告怎么不出庭,仅是两个代理人出庭?而23年原告以契约无效起诉时,在古镇口法庭先后四次开庭,法官竟然一次也不问原告为什么不出庭!法官如果不是被喂饱了,怎么会不好奇,一个私人幼儿园的保安为了两套楼房聘请两个代理人而自己却没时间出庭,四次都没有时间出庭?!
看来执笔人这个语文教师真不是徒有虚名,即使在法官严重不作为的情况下(法官未调查契约的书写时间,书写地点,现场人物,事情经过),执笔人通过短短几十字,先后两次透漏所谓的卖房人根本不在现场,其一,“除在场人签名系在场人签名外,其余均是我书写”,执笔人直截了当的说了,契约上涉及的人员,在现场的都自己签名了,执笔人是现场人签了,在场人下面的两人签了,买房人签了,卖房人在不在现场呢?执笔人书写的卖房人的名字,结合执笔人上述的笔录,显然卖房人不在现场(执笔人的意思,不是因为卖房人是文盲我替他签名的,是因为他不在场我书写的他的名字);其二,“在场有好几个人,我认识的是王岩和汤吉学,其他人不认识”,由于执笔人和姥爷非常熟络,如果姥爷在现场的话,执笔人断不会这么说。
只因法官鬼迷心窍,被原告早就喂饱了,所谓的调查仅仅是敷衍了事。难道法官没有上小学的经历吗?即使法官误以为契约上的时间执笔人已经在胶南实验小学任教,工作日从实验小学到灵山卫,单程40余里,2005年有几个有私家车的?原告一句出来玩,执笔人就不顾教学跑出去了?
郑重声明:执笔人声称姥爷汤吉存不在现场,且对买卖房屋毫不知情。执笔人受人所托,无法拒绝,不得已写了这么个东西,原告自己签名,姥爷的名字是执笔人代写的。该案马上就会水落石出!
郑重声明:执笔人声称姥爷汤吉存不在现场,且对买卖房屋毫不知情。原告自己签名,姥爷的名字是执笔人代写的。该案马上就会水落石出!
(用)督促立案“借贷的诈骗”问题
青岛 城阳河套镇瑞特龙实业有限公司(前身:青岛鼎佳电子有限公司,而后又变身:青岛瑞特龙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两口老板吉X群、叶X强先后已借行骗共计50万元得手逃废债务。保护期限节省费用20万诉讼……六七年过去无影无踪,包括六年前去当地河X派出所报案受理调查……包括20万诉讼结果没有一点动静……我们调查发现是被诈骗了,包括法院只是涉及到借贷关系,派出所只是“一根筋”的习惯认识有借据就是经济纠纷。在此特别提供诈骗问题:法人都是替代;隐瞒“债台高筑”性质仍然撒谎借款;所有资产、住房、办公房产、河套买地建设厂房,都是超值抵押;一直逃匿查找不到,事先转移资产,吉慧X拿走1000多万,叶佳X拿走800多万扶植前“窝”儿子;据有关情报,叶X强目前在徐州租地做生意,吉X群和上初中的女儿X熙盈在东城国际140平方住房享受四千多万的逃废债务!其架空法律,伤害不少亲朋好友,危害民生安全,公安部门要发挥作用……
受害的几个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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