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法律还有权威性和公证性吗?为什么在我们小区民意行天下,法律无人视!小区业委会违法违规屡屡得逞,市南区金湖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你们还有原则性吗?刚刚改造完一年的小区,堂而皇之建起违法玻璃阳光房,法律‘’审查审批"是在约束无权老百姓吗!!!哪一个违法者都是满腹造假依据和理由。你们执法依据的是什么??仅凭业委会一份篡改借用民意就可以成为违法建筑的合法依据!市南区金湖路综合执法中队你们还有法制观念吗?为什么总替违法行为做挡箭牌!你们是在维护谁的利益!!! |
执法部门拿着国家俸禄,捍卫国家法律,打击违法行为,金湖路综合执法中队你们的作为是什么???
老百姓在自己的小院里盖个小小的花房都不让,那么大一个玻璃阳光房竟不知道是不是违章建筑,是什么意思?是真不知道还是装傻充愣?
业委会违规盖玻璃阳光房是典型的违章建筑,执法中队应该执法如山不讲情面,王子犯法于民同罪,更何况业委会不是皇亲国戚。执法中队拿出你们对老百姓拆违章的劲头,大胆的把违章处理干净,树立起你们的旗帜,见违者必拆的决心,不给业委会留任何面子,当拆则拆,才能让老百姓看到真正的公平公正。
青岛新闻网是有责任的媒体,也是拉近政府于百姓沟通的最佳桥梁、更是帖近民生的最好平台。政府相关负责部门究竟是一个什么样部门?至今不于回复!违法建筑不于处理拆除!相关负责部门你们干的执法工作难道是维护,袒护、包庇违法行为人和事相关吗!!政府和人民赋予你的执法权力,你们是怎样行使的!你们的牛气、胆气、底气从何而来?不要忘记你是公职人员!!!
金湖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应打破一切阻扰,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依法加快拆除速度,对违法违建零容忍!!!
违章建筑在那里摆着,一,它民意通过了,二执法中队帮着业委会说话,三都在踹着明白装糊涂说不清楚是不是违章建筑,我就想问问,你们执法中队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的替业委会遮风挡雨,违不违章鉴定不了,你们是吃屎的?
政府相关部门!回复一个问题就这么难!如果连一个是不是违法建筑都鉴定不了!还执的什么法!违法者没有一个理由和民意能取代法律的,违法必究!!
业委会民调造假,偷梁换柱,可耻!
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混淆视听,可悲!
正义!不是不来,一定会来!
天泰新村一二期业主委员会!你们不要蒙混过关!任何民意、任何理由都不是你违法的依据!有法必依这是法律的红线!金湖路街道综合执法中队,你们要执法如山,履行职责,对违法行为人和事坚决打击、不袒护、不包庇。小区违法建玻璃阳光房,是铁的事实,为什么不依法拆除?难道就这么难吗?法律是无情的,希望执法中队赶快行动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要双标性执法。
真荒唐!明明玻璃阳光房是纯粹的违建,业委会还要再进行民意拆不拆,民意大于法律?为自己的错误买单还要强词夺理,业委会真不要脸!
继续打卡,业委会不是州官,希望执法中队秉公执法,依法拆除该小区违建玻璃阳光房,对违法建筑零容忍!
显而易见的是违章建房,还需要理由吗?取证是这么困难吗?是城管执法不作为所致!取证要公开,透明,公布于天下。这才是民心所向。
天泰新村一二业委会不经过政府审批部分审批,违法侵占小区公共区域、篡改民意内容建违法玻璃阳光房,对这种违法行为不应该得到社区辩解,金湖路街道综合执法部门更不能袒护,应依法给于拆除,更不能采取双标性执法!
如果这个玻璃阳光房是哪个业主在楼下盖的,执法中队是不是早就来处理掉了吧。。
违章建筑还需要民意?民意通过了就可以盖?还需要法律法规干什么?难道拆违只针对老百姓?
立法为民、执法为公。希望金湖路街道执法中队,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律为准绳,将天泰新村一二期违法建筑于以拆除,还小区宁静和业主权益。
小区乱象丛生,践踏红线,是谁给的胆量?
执法不作为,不负责任是谁作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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